

鹤山市2021年再次提升残疾人 “两项补贴”标准
作者:canlia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88 更新时间:2021/1/18
根据全省统一部署,2021年起,鹤山市再次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(后称“两项补贴”)的发放标准,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35元/月·人提高到243元/月·人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175元/月·人提高到181元/月·人。据统计,2021年1月,“两项补贴”受助残疾人达5172人,其中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08人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64人。“两项补贴”新标准从2021年1月起执行。
鹤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发放标准提升工作,把落实“两项补贴”发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,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。市残联、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、各镇(街)等部门共同推动该项工作,确保在奔向小康的路上,不让一个贫困残疾人掉队,致力保民生,保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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